关于我县渔政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发表时间:2014-07-02 责任编辑:admin 点击率:

 关于我县渔政管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县政协课题组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和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渔政管理工作,对保护我县渔业资源和水体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全县各河流、水库仍然存在着电鱼、毒鱼、炸鱼等影响渔业资源保护的行为。社会各界对此类情况反响极为强烈,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为破解渔业资源保护难题,推进渔政管理工作开展,515,县政协召开八届二十九次主席会议,专题协商我县渔政管理工作。现将会议协商情况及建议报告如下。

一、   我县渔政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全县总水面面积5.7万亩,可养鱼水面2.17万亩,其中山塘0.32万亩,水库1.64万亩,其他养殖面积0.21万亩。2013年,全县水产养殖总水面1.86万亩,水产品产量达到5311吨,渔业经济总产出近16000万元。辖区内现有天马、青石两个渔业大队,有专业渔民73户、358人,兼职渔民22户、44人,拥有捕捞船舶69艘、养殖渔船41艘。

随着渔业的发展,我县渔政管理工作也不断得到加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宣传教育不断强化。通过广播、电视等多种宣传工具,在各河流、大中型水库边张贴渔业法律法规宣传标语,大力宣传渔政管理科普知识。二是整治力度不断加大两年来共开展渔政执法100余次,查处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行为30起,没收电瓶33只(套)。与县保安公司签订渔政协管合同,雇佣4名保安参与渔政协管,对以城区周边为主的水域,开展24小时渔政执法巡查,执法力度显著加强。三是管理体制不断创新。探索建立河道保洁、渔业渔政、河道采砂和水域占用管理“四位一体”的河道管理工作机制,确保我县各乡镇(街道)辖区无违规采砂,无电鱼、毒鱼、炸鱼等现象。

二、渔政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我县可养殖水域相对较少,渔业产业缺少有效投入,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程度较低,社会关注度不高。渔业主管部门在宣传《渔业法》等方面,虽然也做了一些工作,但对渔政管理特别是渔业资源保护工作宣传的力度、深度、广度不够,渔业资源的概念、功能、效益对大多数人来说还比较陌生,部分干部和群众的渔业资源保护意识还较差。由于人们的渔业资源保护意识淡薄,在渔政部门查处违法捕捞案件时,存在不愿积极配合、举证的情况,影响了渔政执法的成效。

二是监管力度不强硬。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捕捞活动有操作简单、方法隐蔽、作案时间短的特点。各职能部门在履行职责时虽十分主动,但由于执法管理的职能交叉,在开展渔政管理过程中的协调配合还有待加强。在开展渔政执法过程中,也存在执法力度不大等问题,难以有效震慑非法捕捞者和经营者。

三是保障机制不健全。从人员配置上,县水利局下设渔政管理科,与县渔政水产技术推广站合署办公,编制6人,现实际从事渔业管理工作人员仅4人。由于管理范畴不断拓宽,执法管理职能涵盖维护渔业生产安全、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渔业生态环境安全等三大安全以及打击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等,渔政执法面临人员不足等实际困难。从经费保障、执法装备上看,除2013年县财政安排7万余元稻田养鱼专项资金外,多年来县财政没有任何专项资金扶持渔业发展,执法装备、交通工具也十分紧缺。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影响制约了渔政管理工作的开展。

三、   推进我县渔政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要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综合治理”的要求,通过加强部门配合和乡镇(街道)属地管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严厉打击电鱼、毒鱼、炸鱼等各类违法行为,确保全县渔业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宣传教育。渔业资源关系生态循环、水质保护,是休闲城市、美丽乡村的基本元素。电鱼、毒鱼、炸鱼行为破坏力极强,严重影响了鱼类的健康生长和繁殖,不仅扰乱了渔业生产秩序,破坏了水体生态环境,也存在不少的安全隐患。要认清我县渔业资源保护管理所面临的形势,切实提高对渔业资源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对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广大群众和渔民自觉遵守渔业行政法律法规,提高依法保护渔业资源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渔业资源的良好舆论氛围。同时,要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者加大处罚力度并给予曝光,以大案要案典型威慑违法行为。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制度一是理顺渔政管理体制。为进一步推进渔政管理工作,建议县政府成立渔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水利、公安、安监、农办、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县天然水域渔业资源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小组,进一步落实渔政管理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制。二是出台管理办法。要抓紧研究出台渔政管理工作办法,明确我县渔政管理工作重点和任务,强化工作职责和分工,维护渔业安全生产秩序,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三是完善部门协作机制。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合作。由县渔政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局面。四是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设立奖励基金,对举报查实的案件,给予举报有功人员一定奖励,进一步提高群众参与渔政管理工作的积极性。五是健全工作运行体系。要加强渔政管理力量配备,发动群众争当协管员、信息员,参与助推渔政管理工作。强化乡镇水利员队伍建设,形成渔政管理工作合力。要加大经费投入,不断充实完善渔政管理执法装备工具,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加大工作力度,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开展一次集中整治。现阶段,建议政府集中一段时间,开展一次以打击电鱼、毒鱼、炸鱼为重点的专项整顿活动,依法维护渔业管理秩序。二是加强日常检查。要采取摸底排查、水面巡查、蹲点监查等工作方式,对违法捕鱼案件开展检查,遏制各类破坏渔业资源行为。三是重点区域重点执法。对重点区域及群众举报较多的地区,要定期不定期开展联合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查处违法捕捞行为,促进渔业发展实现良性循环。四是加大处罚力度。对非法捕鱼者,除没收非法所得、作业工具外,还应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罚款、追究刑事责任等。

四要加强考核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建议政府将渔政管理纳入对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并定期不定期组织开展考核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尝试建立渔政管理与河道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形成县、乡、村齐抓共管的监管网络。要研究相关政策,解决县渔业大队渔民生产生活问题,切实保护好渔业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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