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调研2007第2期关于加快我县幼儿教育发展的调

发表时间:2012-03-25 责任编辑:admin 点击率:

政协调研

第二期(总第4期)

 政协常山县委员会办公室编

  2007年7月4日


 

关于加快我县幼儿教育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县政协教育委员小组

 

近日,县政协教育组委员先后走访了白石、钳口中心幼儿园和娃哈哈、教工、大风车等我县城乡幼儿园,通过实地察看和座谈会等形式,对我县幼儿教育工作进行了一次比较深入调查研究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我县幼儿教育发展现状

目前,我县共有各级各类幼儿园215所,其中部门办3所,集体举办44所,民办168所。在园幼儿10050人,其中3—5周岁在园幼儿9354人。2006年全县学前三年入园率为90.5%,学前一年入园率为95.4%,教职工总数为478人,其中专任教师378人,教师学历合格率为79.1%。全县幼儿园中,有市一级幼儿园2所,市二级幼儿园1所,县一级幼儿园11所,县二级幼儿园16所,县三级幼儿园32所,合格幼儿园(批准办学)122所,不合格幼儿园(未办证)31所。全县已创建乡镇中心幼儿园12所,创建率达到86%。

二、近年来我县幼儿教育取得成绩

(一)学前三年入园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全县学前三年入园率得到大幅度提升。自1998年到2006年,学前三年入园率从54.8%上升到90.5%,共上升35个百分点。

(二)幼教管理体制进一步得到完善。率先在全市设立幼儿教育管理科(在县教育局),配备专职幼教管理干部。各乡镇在中心小学内设立幼儿教育工作站,配备站长和专干各1人,这种分级管理、分工明确的管理机制具有较高的实效性。

(三)多元化办学模式逐步形成。县委、县政府积极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举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占全县幼儿园的比例已达78%。2003年创办城南娃哈哈幼儿园。2006年8月,常山云泰教育设备有限公司在紫港小区创办大风车幼儿园。此外,还多渠道筹资,多形式办学,办好乡镇幼儿园,这些幼儿园已较好地发挥其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四)幼儿园保教质量有了较大提升。一是注重优化教育教学过程,通过规范幼教教材,保证了幼儿的身心和谐发展。二是注重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幼儿园的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三是重视幼教教研、科研工作,加强幼儿教师业务知识培训和基本功提升,幼儿教师队伍素质得到一定的提高。

三、我县幼儿教育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交通、卫生保健等安全问题比较严重。农村一些幼儿园为了扩大生源,使用各种车辆接送幼儿。据统计,我县已有23所幼儿园用私有的小面包车、货的、电瓶车、三轮车等接送幼儿。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发省公安厅等部门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5]55号)精神,除允许在园幼儿200人以上的较大规模幼儿园,使用符合要求的接送车外,其他幼儿园不准使用接送车。而目前我县除大风车幼儿园外,其余入园幼儿规模均在200人以下,明显不符合上级的要求,部分幼儿园还跨乡镇接送,且存在严重的超载现象。另外,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薄弱,卫生保健工作质量不高,没有按要求配备相应的保健人员,卫生消毒制度不够健全。

(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目前我县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存在“四低”现象:一是学历合格率低,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的教师只占79.1%,为全市最低;二是专业水平低,教师中属于幼儿师范或学前教育专业的17.2%;三是高学历比例低,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只占15.6%,与全省要求在2007年达到70%相差甚远;四是教师资格证书获取率低,全县具有幼儿教师资格的只有56人,占14.8%。这些不足因素严重制约着我县幼儿园保教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三)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滞后。我县迄今尚未有省级的示范幼儿园,唯一由教育部门创办的幼儿园——教工幼儿园,因城市拆迁未到位而陷入发展困境。全县14个乡镇中虽已创建有12个乡镇中心幼儿园,但因资金等因素,办学条件尚未得到根本性改善。其中7所完全属于民办性质,大部分是家庭式园舍结构,完全依靠自筹资金,而且现阶段农村家长的认识,大部分也仅仅想“托管”幼儿,缴费标准难以提高,直接导致办学规模普遍偏小,保教质量难以提升,对其他幼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非常有限。

四、加快我县幼儿教育发展的几点建议

幼儿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著名教育家陶行知曾说过:“小学教育是建国之根本,幼稚教育尤为根本之根本。”针对我县幼儿教育存的问题,建议县里引导高度重视,以创建省级育强县为契机,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幼教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

(一)高度重视幼儿教育工作。政府要发挥领导统筹作用,在对全县幼教发展情况全面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科学规划县区域内的幼儿教育,重点做好幼儿园布局调整,完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要承担起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责任,科学制定好本乡镇幼儿园建设规划,将发展本乡镇的幼儿教育事业列入工作议程,落实中心幼儿园发展经费,改善办园条件。县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起幼儿教育的主管职能,要制定相关标准,实行分类定级管理,建立并完善幼儿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培养和培训各类幼儿园的园长、教师,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规范办学行为。县卫生、财政、物价、规划建设、民政、人事劳动和妇联等部门以及乡镇、社区都应当承担起幼儿教育管理的相应职责,共同参与到幼儿教育管理活动中来,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合力,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高度重视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建议县政府专题召开由教育、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参加的幼儿园车辆接送问题协调会,制定相关措施,对所有有接送车的幼儿园开展一次检查整顿。要严格实行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制度,教育部门应协同县卫生部门对幼儿园卫生保健状况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对检查中达不到规范要求的,要提出整改意见,并实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到位。

(三)切实加强幼儿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制定完善幼儿教师培养、培训制度,出台激励幼儿教师参加学历进修、专业培训的扶持优惠政策、幼儿教师的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障政策。

(四)全面加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加大投入,尽早将县教工幼儿园扩建扩大办成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并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进一步加强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建设,办好中心幼儿园,充分发挥其中心园的示范辐射作用,以及对村办园的管理和指导作用。

(五)进一步加大幼儿教育经费投入。坚持政府拨款、举办者筹措、幼儿家长缴费、社会广泛捐助和幼儿园自筹等多种渠道,逐步改变我县幼儿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问题。建议设立幼教专项资金,建立激励机制,对社会力量办园成效突出的,要重点予以奖励,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发展幼教事业。

 

 

 

 

分送:县四套班子领导,各乡(镇),县级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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