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财政局关于对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14号 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发表时间:2012-08-30 责任编辑:admin 点击率:

 常山县财政局文件

 

常财办〔201281

 
 
 

 

 

 

 

关于对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14

委员提案答复的函

 

傅三良委员:

您在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财政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进一步发挥我县专业合作社作用》的提案,已由县政府转我局办理,现将您提案中涉及的问题答复如下: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按照自愿、民主的原则,将千家万户农民联合起来,使小农业逐渐转变为大农业、传统农业逐渐转变为现代农业,是农村经营组织体制的重大创新,是生产方式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重要变革,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要出路。对提升我县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增加农民收入、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起到积极作用。近几年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较快发展,截止2011年底,全县共有各类专业合作社1159家。但从总体上看,仍处于起步阶段,合作社在发展水平、行为规范、合作方式、运行机制、自身积累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当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存在服务水平不高、缺少利益二次分配机制等不足,仅局限于为成员提供技术、销售服务,真正能让社员长久获益的很少,市场竞争力不强,利润空间不大,对农民增收贡献有限。这也是我县农民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热情不高的重要原因。

针对存在的问题。如何总结借鉴我县已有好的经验做法,使农民专业合作真正成为促进农产品销售,确保农民增产增收,带领广大农民走上致富路。一要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环境,通过电视台、电台、宣传资料等,大力宣传合作社,树立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提高社会公众的认识水平,提升我县农户的参与度;二要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高专业合作社成员的素质;三要加大对合作社的引导扶持力度,我县财政从2009年起每年安排160万元预算,专门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其中有60多万元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央及省财政每年安排我县4个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项目,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为每年100万元左右,今后我县将继续和县农业局一起积极争取上级的扶持力度,推动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的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最后,对您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表示感谢。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主题词政协 提案答复 函

抄送:县政协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常山县财政局办公室        20120503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