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129号提案的答复

发表时间:2012-08-30 责任编辑:admin 点击率:

 关于县政协八届一次会议129号提案的答复

 

张国平委员: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所提出的《关于加强引导与监察,预防与减少劳动争议纠纷的建议》已收悉。您在建议中分析的原因很到位,所提的建议很精辟,对我局今后开展劳动纠纷处理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现结合我局实际工作,将近年来所做的工作向您汇报如下:

2008年《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劳动者维权意识不断提高,涉及企业的劳动争议案件日趋增多。特别是受世界金融危机风暴影响,给部分中小企业生产带来了一些困难,也给劳动部门处理劳动争议增加了难度。尽管这样,劳动部门依旧在为贯彻实施劳动法律法规,预防与减少劳动争议发生,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不折不扣勤奋工作。

(一)始终围绕劳动合同这一主线,进一步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

近年来,我们以小型加工企业、餐饮服务业、重体力、高风险小企业为重点,狠抓劳动合同签订率。我们继续本着以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和劳动者安居乐业为目的,坚持主动深入用人单位,帮助指导用人单位建章立制,抓基础、重规范,督促各用人单位使用统一规范的劳动合同文本,按照法定程序与劳动者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了用工单位的劳动用工关系,避免无谓的劳动纠纷。

(二)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工资支付行为

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一直是一项关乎社会稳定的重点工作,工资拖欠的形成原因繁杂,监督管理需要多部门,多机构的密切有效配合。我们把重点放在抓工资发放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实施上。一是建全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有效地保障了民工工资的支付。二是建立和完善企业诚信制度和奖惩制度。联合规划建设局、招投标市场管理办公室对各建筑企业下发了《关于加强规范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明确了建筑企业的日常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遏止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三是进一步规范建筑企业职工工资支付、公示制度。全县在建项目均建立了农民工工资发放、项目名称公示栏,在公示栏内张贴职工工资、承建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举报投诉电话。四是开展建筑企业农民工工资发放评比表彰,极大的促进了建筑企业规范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五是部门联动对在建工程项目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

(三)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劳动关系主体双方的劳动法律、法规意识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近年来,我们主要采取了如下几种形式加强宣传:一是深入企事业单位开展日常巡查,举报专查、专项监察和书面审查等劳动监察的过程中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二是利用培训讲座宣传法律、法规,提高用人单位人力管理水平。通过培训班面对面的交流,强化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规范各类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行为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同时,我们总结工作中案例,会同市局编写《劳动会同80问》、《调节劳动关系典型案例60例》两本书籍。

(四)不断修订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及时维护社会稳定

我们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中,坚持“提早介入,教育疏导,区别对待,快速处理,就地解决”的原则,对特殊案件进行优先处理,提早判断事件可能发展方向和状态。一方面加强与当事人的沟通,做好教育解释工作,另一方面积极和上级部门以及相关联动部门协商,进行信息反馈与案情通报,共同采取灵活务实的方法,及时解决问题,由于我们提早介入,妥善解决了多宗群体性案件和信访案件,及时化解了矛盾。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更多关注和支持。

 

 

  O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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