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常山县委员会乡镇政协工作联络员工作意见

发表时间:2012-07-03 责任编辑:admin 点击率:

 

政协常山县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常政协办〔2011〕38号
 
 
 
关于印发《政协常山县委员会乡镇政协工作联络员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协各专委会:
根据县政协七届六十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乡镇政协工作联络员工作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0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政协常山县委员会
乡镇政协工作联络员工作意见
 
为充分发挥乡镇政协工作联络员作用,促进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加快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和《中共常山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的精神,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深入实施“工业立县、绿色发展”战略,全面落实“实干兴县、项目强县”总要求,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和新形势下农村发展实际,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切实发挥乡镇政协工作联络员在联系群众、了解民意、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全面提高乡镇政协工作联络员履职水平,为推进常山科学跨越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乡镇政协工作联络员的性质
乡镇政协工作联络员是团结联系当地政协委员及各界人士履行政协职能的专职人员。根据《中共常山县委关于同意派驻乡镇政协工作联络员的批复》(常委复[2011]11号)文件精神,在乡镇派驻的专职政协工作联络员,是县政协的派出人员,受县政协和乡镇党委共同领导,未派驻的乡镇继续由乡镇党委宣传委员兼任政协工作联络员。
三、乡镇政协工作联络员的工作职责
(一)乡镇政协工作联络员按照县政协常委会和主席会议的工作计划部署,结合乡镇实际,制定乡镇政协年度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年底进行总结。相关材料及时报送县政协办公室和本乡镇党委。
(二)贯彻落实县政协全会、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有关决议、决定;协助县政协各专委会开展有关调研、视察等活动;召集辖区委员参加县政协组织的有关会议、活动。
(三)加强与本乡镇党委、政府和人大主席团的联系,及时向党委汇报工作和传达县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精神。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政府的支持,努力为委员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四)组织辖区委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理论,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科学知识,学习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协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五)围绕本乡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辖区委员开展调研、视察、评议等活动,积极建言献策,帮助党委、政府改进工作,推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
(六)深入基层和群众,广泛联系社会各界人士,及时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协助党委、政府了解民意、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七)做好本地在外人士的团结联谊工作,加强同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的联系交流,积极创造平台,为推动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和谐友好的环境。
(八)密切与委员的联系,关心委员的工作和生活,维护和保障委员的民主权利,为委员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帮助。做好委员履职的管理和考评工作,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
(九)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基层政协工作的新机制、新方法、新途径,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十)完成县政协和本乡镇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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